財稅細分領域專家 一對一服務 個性化方案
時間:2021-04-07 08:56:09
審計案例撰寫要把握好“時效性、可復制性、成效性”。
一是要有時效性。
透過省廳專家的講解,有些審計案例出自當年度廣泛開展的省內(nèi)交叉審計項目,如2016年開展的社保資金審計、2017年度扶貧資金審計等,各地圍繞這些項目撰寫了大量的審計案例,報送的較多,內(nèi)容同質化,類似的案例撰寫就要精雕細琢方能脫穎而出。而且次年再寫同類案例如果老調重彈,不能推陳出新就難以突圍,這說明了案例報送與撰寫信息一樣均具有較強的時效性。
二是要有可復制性。
在科學研究中,科學實驗往往講究可重復性,以確保實驗數(shù)據(jù)和結果真實有效。案例撰寫同樣如此,特別是對于新技術運用類的案例,更要把技術運用的操作流程明細化,如運用到的程序、軟件、系統(tǒng)的來源、版本、如何下載、如何安裝、如何操作、如何運用等等,案例應該反映整個流程,確保案例讀者可再次運用,也只有能被廣泛推廣和借鑒的案例才有其真正價值。
三是要講究成效性。
如果新的思路、新的方法、新的技術運用不能產(chǎn)生高質量的審計成果,既沒有揭露重大違紀違規(guī)問題,又沒有推動體制機制暢通,也沒有推動問題解決,這樣的創(chuàng)新就難以吸引人。因此,好的案例撰寫應從成果豐富的審計項目中提煉,彰顯審計創(chuàng)新帶來的審計突破。
撰寫審計案例,最終要推動審計實務。
這一過程中,既要保障內(nèi)循環(huán),堅持自主創(chuàng)新、群策群力,發(fā)揮主觀能動力,開拓新的思路和方法;也要暢通外循環(huán),學習署、廳優(yōu)秀做法,多與審計同仁交流,借鑒同行們的優(yōu)秀做法,常學常新,提高審計業(yè)務水平。我也將以此次培訓所得武裝頭腦、指導實際,進一步提高審計工作能力,做到學、思、用貫通。
來源:審計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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